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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謊言七:為節省建設經費,所以鐵路要東移。】

南市府一直誤導媒體與大眾:「為了節省建設經費,所以必須採民國98年鐵路東移計畫」。賴清德與鐵工局的理由有二。其一,原軌施行地下化需採潛盾工法,而潛盾工法需較高經費。其二,原軌施行地下化需建臨時軌道,故經費將增加。但是,賴清德從未說明經費將增加多少。但由邏輯判斷,徵收人民土地最多的計劃,怎麼可能經費最少?為釐清預算相關真相,我們仔細閱讀相關公文得知所謂「為節省建設經費,所以鐵路要東移。」徹底是個謊言。

如本系列前文所述,台南鐵路地下化在民國98年東移版之前,有民國84年、民國96年於原軌施行地下化的計畫。民國96年計劃與民國84年計劃的差異主要為:
一、 民國84計劃東側臨時軌道路以「徵用」民地取得、民國96計劃東側臨時軌道路以「徵收」民地取得。故增加臨時軌道土地取得(含拆遷)費用213750萬元。
二、 民國84計劃施工範圍寬度為23.61公尺,民國96計劃施工範圍寬度為25.81公尺。故再增加土地取得(含拆遷)費用136750萬元。
三、 民國84計劃之台南車站開發預算,已包含於台南車站都市更新計畫中,故於民國96年計劃內未予編列。故減少火車站區用地與工程預算共264813萬元。
四、 增設兩個通勤站,故增加通勤站工程經費22千萬元。
五、 因台南火車站於民87年訂定為古蹟,所以民國96年增將古蹟保存列為站區設計原則。

另需注意的是,(1)民國84年原軌施行地下化、民國96年原軌施行地下化、民國98年鐵路東移計劃之施工方式都為「明挖覆蓋法」,而非賴清德與鐵工局謊稱原軌施行地下化所需之「潛盾工法」。故並無因工法差異導致的工程預算變異。(2)自民國84至今,台灣土地飆升,故沿線因由「徵用」改為「徵收」的土地取得費用的差距應遠大於上述之213750萬元。但為求謹慎,本文仍保守以該金額計算。

如上述,因為84年火車站區與通勤站之開發與96年與98年有較大差距。故以一施工範圍寬度與96年計劃同,同可保存火車站古蹟,同具備兩個通勤站,但仍以「徵用」方式取得臨時軌道用地之台南鐵路地下化,其經費應較民國96年計劃少213750萬,相當於2744850萬。若與98年計劃預算相較,可得下列比較表,如圖7-2。可知原軌土地地下化,「徵用」取得臨時軌土地案的台南鐵路地下化才能最節省建設經費。縱以98年計劃與98年計劃相較,擴大徵收民地亦僅減少經費0.76%,相較於擴大徵收民地對人民的侵害,完全不符比例原則! 民國98年鐵路東移案增加國家建設經費,且巨幅增加對人民侵害,何能說是追求「公共利益」?而賴清德寧編造瞞天大謊,賭上民進黨的靈魂,浪費國家經費,加劇侵害居民,所為為何?

關於本文所述「要原軌土地施作,須採潛盾工法」及其他工程類謊言,請詳見後續本系列文章。敬請期待。




Lying神的五十道陰影】系列文章總論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5282945829480.1073741832.100000433531441&type=3

【謊言一:南鐵並無東移】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6462855711489.1073741834.100000433531441&type=3

【謊言二:南鐵東移案是國民黨中央政府搞出來的案子,南市府僅是配合。】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6849539006154.1073741835.100000433531441&type=3&pnref=story

【謊言三:南鐵案是國家重大建設,東移無法改變,居民僅能與政府討論補償事宜。】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7302225627552.1073741836.100000433531441&type=3&pnref=story

【謊言四:都市計畫依交通部興辦事業計畫,無法審查土地徵收必要性。】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7918775565897.1073741837.100000433531441&type=3

【謊言五:為追求公共利益,所以鐵路要東移。】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8534852170956.1073741838.100000433531441&type=3&pnref=story

【謊言六:為縮短工期,所以鐵路要東移。】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9034895454285.1073741839.100000433531441&type=3&uploaded=3


【謊言六:為縮短工期,所以鐵路要東移。】

南市府一直誤導媒體與大眾:「為了縮短工期,所以必須採民國98年鐵路東移計畫」。該計畫第一頁也指出此東移計畫是依民進黨中央執政時的民國961025日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指示所規劃。該函以「檢討縮短工期之施作方式」為重新規劃路線的理由之一。但於201510月內政部都委會南鐵案審議小組會議中,審查委員提出「到底縮短多少工期時」,鐵工局與南市府卻支吾其詞,含糊說「縮短約一年多」。這是明顯的謊言。

如本系列前文所述,台南鐵路地下化在民國98年東移版之前,有民國84年、民國96年於原軌施行地下化的計畫。由各計畫書內容整理如圖6-2。可知民國84年原軌地下化計畫還較民國98年東移計畫的工期還短達9個月!而民國98年東移亦僅較民國96年計畫工期短4個月。為這4個月要擴大徵收民地根本不符比例原則。

另由民國98年工期表(6-3),可知東移計畫最長的時間瓶頸為「土地取得」,約3年。自民國1018月居民抗爭至今,就已達34個月!目前程序尚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中,後面仍有土地徵收議價程序、南市府土地徵收審議、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等程序上完成,遑論各程序中居民可提出的行政訴訟程序等。在居民堅持正義、寸土不讓的情況下,除非賴清德殺人放火,南市府要取得這不義之地,恐遙無期。

既然「縮短工期」不成南鐵東移理由,關鍵的民國961025日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中所列路線重新規劃理由,何者為真?南鐵為何東移?請見本系列後續文章詳加解析。敬請期待。

Lying神的五十道陰影】系列文章總論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5282945829480.1073741832.100000433531441&type=3



【謊言六:為縮短工期,所以鐵路要東移。】(6-1)


【謊言6-2:南鐵地下化各計畫工期比較表】



【謊言6-3:民國98年鐵路東移計畫之工期表】

【謊言五:為追求公共利益,所以鐵路要東移。】

賴清德一再強調「台南鐵路地下化,是全體市民的期待,有極大的公共利益。反南鐵東移自救會及沿線居民,應為台南市民作特別犧牲。」某些網友與不明事理的市民也因此對反東移居民多有敵意、鄙視,認為「居民為了私利,阻礙台南進步」。此論成立的前提是「台南鐵路地下化必須東移」,但顯然此非事實,詳見本系列謊言一與其他相關諸文。賴清德所謂台南鐵路地下化的公共利益在於「消除平交道」、「縫合鐵路東西兩側都市發展」、「台鐵捷運化」等。這些公共利益在南鐵地下化後即可實現,與鐵路東移與否完全無關。亦即,比較原軌地下化或東移地下化這二設計,「鐵路東移」並無增加「公共利益」。賴清德此言是為混淆視聽,並藉此挑撥市民對立。

「公共利益」在台灣一再被濫用。政客常以「公共利益」為名浮濫土徵、強制重劃、強制都更。又以「財團較政府更能利用土地效能」符合「公共利益」為由圖利財團。綜合以上兩邏輯,即成「政府奪取民地,再轉賣財團符合公共利益」的堂皇理由。孰不見葉世文(5-2)為貪瀆而強行的林口A7徵收案、民進黨張花冠大埔美土地徵收弊案、美河市徵收違憲案哪一件不是打著「公共利益」的名號?因此,「公共利益」不該是政客或御用學者隨便說了算、應受嚴格檢驗。民主國家「最大的公共利益是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基本人權」,沒有其他公共利益可凌駕其上。弔詭的是,以民主進步為名的民進黨諸多政客在南鐵東移案為賴清德護短時,竟完全不顧土地徵收仍需兼顧「基本人權」,分不清楚「基本人權」與「私利」的差異,反指責居民「為私利,害公益」。其中,以梁文傑最近撰文稱讚賴清德強行排除抗爭居民是「為公共利益,重建政府效能」為甚(該文與相關回應請見文末連結)。混淆「基本人權」與「私利」、再自稱左派以「公共利益」為名主張「私利」,以求「政府效能」的論點與「國家社會主義黨」(納粹黨)完全相同。此論點已證明將成全民災難,是神化政客、獨裁專權的工具,而非公共利益。

此外,「為私利」亦成抹黑居民的廉價說詞。網友與不知情市民譴責居民「支持原軌地下化,是為未來房地產漲價來抗爭」。需知,居民不是政府,居民並無主動爭取台南鐵路地下化。反南鐵東移抗爭是因應「政府要施行的台南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中,將東移擴大徵收民地」而生。抗爭主張「支持地下化,反對東移」正是為了對抗政客對居民扣上的「阻礙公共利益,反對台南建設」罪名。

南鐵抗爭成議題後,有主張高架化者,有主張維持原貌者,有主張將鐵路遠移至郊區者。這些主張何者較適台南發展,何者較具公共利益,值得探討,但與反南鐵東移運動「保障基本人權、公共利益需經檢驗」的核心主張並不在同一層次,也因此我們至今重未對上述各式鐵路立體化相關主張表示認同或反對的意見。若因支持上述鐵路立體化相關主張,而控訴南鐵居民自私求利,未免太苛。但是,我們與上述諸多鐵路立體化相關倡議者有同樣的認同,亦即「公共政策應由公民參與而決定,絕非政客找所謂學者專家背書即可。」

台灣各地土地正義抗爭啟是為了「私利」?對抗政府、政客(特別是明星政客)、財團、投機市民,需付出常人難以想像的代價,並承受世俗歧視。若是為金錢,不會有大埔朱阿嬤、張森文、桃園航空城呂老農的自殺。土地正義抗爭所為者是不願讓土地浮濫徵收、浮濫都更等基本人權侵害漫無止盡地遍及全台,禍延眾生後代。所獨憑藉者,亦僅個案真相之釐清。涓滴累積每一個抗爭個案的成功,可提高投機政客魚肉鄉民的風險成本、令其為戒。每一個真相,能逐步揭穿虛偽政客的面紗、減其為害。這些公共成果,要遠比個別抗爭者的房產更有價值。足見,政客之「公共利益」並非「公共利益」,政客口中抗爭者的「私利」亦非「私利」!

本系列後續文章將揭穿本文所述「居民為錢而抗爭」的謊言,本案相關土地開發利益,及賴清德對市民的挑撥分化。敬請期待。

「從南鐵東移案看政府效能的重建」梁文傑:
http://www.my-formosa.com/DOC_92311.htm

梁文傑對基本人權與私利的混淆: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986033321435901&id=157708810935027&fref=nf&pnref=story

「民主進步或獨裁進化」陳致曉:
http://www.storm.mg/article/75600

Lying神的五十道陰影】系列文章總論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5282945829480.1073741832.100000433531441&type=3


(5-1) 謊言一:南鐵並無東移】


【圖5-2:為公共利益而貪污的葉世文】



【圖5-3:為公共利益而行賄的趙藤雄,另有台南精忠三村眷改案與飛雁新村都更案在查】


【謊言四:都市計畫依交通部興辦事業計畫,無法審查土地徵收必要性。】

南市府在今年514日都委會中宣稱「居民質疑南鐵為何必須東移、土地徵收必要性等,並不在都市計畫委員審議範疇內。因此,陳情未便採納。」此說法為推託之辭。若南市府之都市計畫不需審查考量南鐵地下化的路線、土地徵收必要性等,那麼為何這三年來賴清德必須編造各式南鐵需東移的謊言來敷衍居民的質疑,又為何要在南鐵工程論壇中信誓旦旦的說:「我不會在一知半解之下去做(路線)決定。」?此分明是因為賴清德所提出的諸多東移藉口都被居民揭穿,故乾脆編個理由不審查這個南鐵案最大爭議點,直接在南市都委會中拍板通過南鐵東移都市計畫案。

興辦事業計畫需與該都市發展構想謀合才能提出,而環境影響評估與土地取得方式等也都必須符合該都市發展現況才具實質意義。因此,都市計畫為興辦事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土地徵收的上位計劃。都市計畫審查自應包含都市計畫法第三條「都市計畫需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都市計畫委員會對上述土地合理規劃之審查包含實現該都市計畫所涉及之興辦事業計畫與土地取得方法等,當然亦必須檢驗興辦事業所提出之土地使用是否合理、合法、合憲等。

只有集權國家的地方政府需完全聽命中央政府,民主國家的地方自治使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間具分工關係,非僅是中央政策的實行者。此外,若地方都市計畫不能質疑、請求修改中央興辦事業計畫之規劃,而僅能全盤接受。則全國之都市計畫委員會實際並無任何功能,僅為興辦事業計畫之剩橡皮圖章。賴清德此舉不但使地方都市計劃徹底繳械,且貶低南市府為中央政策奴僕。擬定都市計畫就是南市府職權,該都市計畫之土地取得必須合理、合法、合憲,這是再清楚也不過的道理。一個主張「台灣獨立」的「民主進步黨」神級地方首長,拒進議會面對監院彈劾時,在媒體前慷慨激昂、如將赴義。但是,為了迴避居民質疑南鐵都計案「土地徵收必要性」的質疑,竟需自己扮演成他口稱「萬惡國民黨政府」的鷹犬。這也真是台灣地方自治史的奇蹟。

本系列後續文章將揭穿本文所述賴清德以工程、交通、都計、古蹟、工期、財務作為鐵路東移藉口的謊言。敬請期待。

【謊言一:南鐵並無東移】(4-1)

【圖4-2:南鐵年長居民風雨北上控訴違憲都市計畫案】


【謊言三:南鐵案是國家重大建設,東移無法改變,居民僅能與政府討論補償事宜。】

                  20128月當居民收到「南鐵地下化都市計畫公展說明會通知單」(3-2)時,居民還搞不清楚這是惡夢的開始。大家完全不知道土地徵收的程序,不了解這次會議應該討論的重點是什麼,不清楚通知單上的用字意義為何,例如傳單上「一般徵收」看起來一點都不「一般」。在完全無所知的情況下,居民與會。會議中官員敷衍回應居民對「為什麼要東移?」、「為什麼要徵收百姓土地?」的質疑,不說明土地徵收的諸多程序,卻一再強調「本案是國家重大建設,路線無法改變。現在重要的就是與政府討論補償。」這其實是要創造木已成舟的氛圍來消滅居民的反抗意志。

                經居民詢問徐世榮教授(3-3)後才知道,要徵收人民土地,必須要具備「公共利益、必要性、合法性、符合比例性原則、最後不得已」等五個前提要件,若上述五個要件都符合才會進到第六要件──完全的補償,且這六個要件缺一不可。此外,土地徵收程序包含興辦事業計畫、環境影響評估、都市計畫審查、土地徵收審查等四大面向程序。居民竟要自力救濟才知道土地徵收條件及其程序的全貌,也才知道如何應對各別程序。

                目前本案仍在都市計畫審查階段,南市府應該做的是釐清民眾對相關都市計畫的質疑。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該都市計化所劃設土地徵收範圍,是否具備其必要性。但是,賴清德自始至今就不願意與民眾討論此議題。使得這三年來縱使賴清德推出說明會、談話會、溝通會、居家拜訪等各式名目,卻完全流於形式。又因本案跟本尚未進入土地徵收審查階段,跟本不應該進行徵收補償的相關討論,或推銷「南鐵照顧宅」來混淆居民對釐清「土地徵收必要性」的追求。

上述過程凸顯政客與政府的傲慢。賴清德自始就輕視被他統治的人民,自始就想利用資訊與知識的不平等來對付人民,自始就沒有想與居民溝通,自始就視程序為形式,自始就要強硬通過本案。但他如此強勢對付人民的藉口竟是「配合國民黨中央政府政策」,這種「偽裝成國民黨鷹犬」來自清的做法令人錯愕!想利用台鐵立體化來騰空開發都市精華地之例,非僅台南。桃園有鐵路高架擴大徵收案(3-4),台北樹林有鐵路西移案(3-5),宜蘭羅東有鐵路東移案(3-6)。這三個案例,與台南同為交通部鐵路立體化政策。相對於南鐵東移案居民抗爭三年多(3-7),賴清德死抱中央政策招牌來壓迫居民。桃園高架案在今年也由新任市長鄭文燦宣布不配合中央政策,改推地下化。台北樹林鐵路西移案自今年3月爆發後,因居民反對,新北市長朱立倫即在6月宣布暫緩實施。宜蘭羅東鐵路東移案自今年6月爆發後,因居民反對,宜蘭縣長林聰賢即在9月宣布原軌土地施作。可見,台鐵立體化並非需東移或西移才能完成,地方政府也不必要對中央政府規劃照單全收。更何況,當賴清德在自認原可殲滅居民論理的20132月南鐵工程論壇中還信誓旦旦的說:「我不會在一知半解之下去做決定。」該會議後,賴清德自知無理說服居民,又不敢召開聽證程序來釐清真相,只能繼續拿中央政策當擋箭牌,足證其道理盡失,僅餘其死不認錯維護神格的虛偽姿態。

本系列後續文章將討論本文所述(1)南鐵照顧宅圖利建商、壓迫居民,(2)賴清德以工程、交通、都計、古蹟、工期、財務作為鐵路東移藉口的謊言揭穿。敬請期待。



(3-1)


【圖3-2:「南鐵地下化都市計畫公展說明會通知單」,惡夢的開始】


【圖3-3: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


【圖3-4:桃園鐵路高架案 居民抗爭】



【圖3-5:台北樹林鐵路西移案 居民抗爭】


【圖3-6:宜蘭羅東鐵路東移案 居民抗爭】



【圖3-7:台南鐵路東移案 居民抗爭】

【謊言二:南鐵東移案是國民黨中央政府搞出來的案子,南市府僅是配合。】

因南鐵東移案是在民國987月由行政院所核定,賴清德一再聲稱南市府在本案中僅是配合上述興辦事業辦理所衍生的都市計畫案,與後續的土地徵收事宜。賴清德表示非常無辜,不知道為何民眾針對他與南市府抗爭。且民進黨諸多政客、名嘴與媒體也據此認為居民搞錯抗爭對象,要居民應向國民黨中央政府抗爭才是。其實,居民在抗爭之始因信任賴清德與民進黨,的確認為南鐵案是萬惡國民黨給明星賴清德設下的圈套,因此也努力召集學者專家要幫助賴清德與南市府。但是,調查相關公文書後,我們發現全然不是這麼一回事。事證顯明扁朝的民進黨政府、南市府、賴清德要為南鐵東移案的決策與執行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南鐵東移案之發想與決策過程如下。

縱使台鐵立體化是行政院的政策,但其如何實施則是由地方政府根據其都市計畫構想,再提出後與中央政府協調訂定。如本系列謊言一所述,南鐵地下化之民國84年「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與民國96年「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修正本皆以原軌土地完成地下化,不需東移。但是,民國96(時中央政府與南市府皆為民進黨執政)台南市政府招開的「台南市都市縫合計畫鐵路地下化沿線都市規劃與設計案第二次座談會」中(2-2),南市府提出「考量街廓完整性與財務,贊成南台南車站鐵路東移方案,對第二期區段徵收之辦理較為可行」。中樓里里長也表示「鐵路東移有利於南台南車站週邊商業區開發」。鐵工局回應「如果市府希望朝鐵路東移的方向決策,可以套圖看看」。會後,鐵工局發文表示「戰區開發方式、沿線都市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回饋機制等作業,請南市府配合維護台鐵權益」。由以上討論可知「是由南市府向鐵工局提出南鐵東移的構想」,而「土地開發、財務考量」為其誘因,與後來面對民眾抗爭時所列舉的工程、交通、都計、古蹟、工期、財務等藉口完全無關。

此外,由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的「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綜合規劃報告」第一頁(2-3)亦可見鐵工局乃是根據民進黨中央執政時的民國961025日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2-42-52-6)規劃南鐵東移案。該函中列舉「臺南車站古蹟保護」、「增設通勤車站」、「臨時軌供後續捷運或輕軌路廊使用」、「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工程經費」、「貨場設施更新之必要性」及「檢討縮短工期之施作方式」為重新規劃路線的理由。其中「鄰近區域一併辦理都市更新計畫、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工程經費」的論述占了絕大部分篇幅。但是,這個原因卻是賴清德這三年來重來不敢向居民說明或揭示於眾。因為這個理由衍生的土地徵收明顯違憲違法,將在本系列文章後續討論,在此不予贅述。函中其他上述理由亦皆為藉口謊言,將在本系列文章後續討論,在此不予贅述。亦即南鐵東移案的唯一原因就是「土地開發、財務考量」。此外,我們非常驚訝「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公共建設」這個導致現在台灣各地土地浮濫徵收的違憲思維竟然肇始於號稱維護基本人權的民主進步黨政府執政時期。

本系列後續文章將討論本文所述(1)用「土地開發、財務考量」為由來徵收土地是違憲違法,(2)民進黨經建會函中「臺南車站古蹟保護」、「增設通勤車站」、「臨時軌供後續捷運或輕軌路廊使用」、「貨場設施更新之必要性」及「檢討縮短工期之施作方式」為重新規劃路線的理由為謊言藉口,(3)賴清德所述工程、交通、都計、古蹟、工期、財務鐵路東移原因亦為謊言藉口。在此不予贅述,敬請期待。

關於本系列文章之總論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5282945829480.1073741832.100000433531441&type=3


 (2-1)
【圖2-2:南市都市縫合計畫會議 節錄】

【圖2-3:民國98年鐵路東移計畫書第一頁】

【圖2-4:民國9610月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 第一頁】


【圖2-5:民國9610月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 第二頁】


【圖2-6:民國9610月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 第三頁】

【謊言一:南鐵並無東移】

自民眾以「反南鐵東移」為抗爭訴求後,賴清德竟在媒體前一再強調「南鐵並無東移情事」。他的理由是,自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南鐵東移後,就沒有「再更東移」,因此宣傳民眾抗爭沒道理。賴清德明知居民抗爭反對的就是該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的南鐵東移計畫案,卻以此來模糊媒體與市民認知。

   
本案的爭點在於「台南鐵路地下化有沒有必要東移?若無東移必要性,則明顯保留公有地不使用,卻徵收私有地進行公共建設。鐵路東移案的土地徵收違法違憲。」而不在於行政院核定幾個版本,或賴清德企圖模糊的「行政院核定後,沒有再改設計將軌道更加東移」。

   
整個台南鐵路地下化的地形路線請見圖1-2。南北向的台鐵路經台南市中心,其中北區段自聖功至火車站北,與東區自火車站南至健康路這兩段是人口密集之處,共需拆遷323(剛開始時南市府並未仔細清查拆遷戶數,稱有407),一千多市民。該區域屬老市區,居民多世居當地,大量70~90歲長者面臨迫遷。

   
要探討「台南鐵路地下化有沒有必要東移?」可由兩方面進行。其一,委託學者專家研究上述命題。在此面向,我們委託專家進行民間版台南鐵路地下化設計。該設計案基本上與下文所述民國84年台南鐵路地下化案不謀而合。且因應進步工程技術隨時代成熟,建議採用近年在台北捷運工程廣泛使用的諸多進步技術,諸如複合牆、半逆打工法等設計,以圖強化結構安全、減少施工期對交通的影像、並增加土地使用效率。此外,更為加強火車站古蹟保護而進行三階地質強化。相關討論詳見本系列陸續發表的文章中。
  
   
其二,可檢視政府歷年台南鐵路地下化案之設計沿革。在此面向,我們得知南鐵地下化案包含民國84年、民國96年、與民國98年三個設計案。民國84年原計劃於原軌土地設置地下軌道,以「徵用」取得施工期間臨時軌用地,即可達成鐵路地下化的興辦事業目的,其土地徵收面積僅0.23公頃,該計畫並於民國85年通過環評。民96年將原「徵用」土地改為「徵收」,但仍維持原軌土地設置地下軌的設計。該計畫於民國96年由行政院長蘇貞昌核定地方負擔比例,並由陳水扁總統公告。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版,卻騰空原台鐵軌道公有地不用,而將地下軌道東移至民宅土地,並因此需擴大徵擴大土地徵收為22.3 倍達5.14公頃。

   
沿線地形各異,台鐵路權14~21公尺寬。為方便說明,但舉其中台鐵路權最窄(14公尺),房屋最密集,拆遷土地徵收影響最嚴重的青年路至衛民街段為例。若該段可因原軌土地地下化而減緩土地徵收,則其他路段自然可更免受土地徵收之影響。該段現有地形如圖1-3。原軌地下化之地形如圖1-4。因地下軌道永久路權寬約為15.91公尺(1-6),可放置於現有台鐵路權下方。如為避免拆遷軌道西側房屋,則將地下軌道路權與現有台鐵路權西側對齊即可。在施作地下軌道期間,為保持火車運行,則拆除部分東側民宅以搭建臨時軌道,其路權為9.65公尺(1-7)。依憲法23條與土地法施行法第49條,該臨時軌路權於施工完畢後,應歸還給原地主,以達最少徵收土地之目的。此亦為民國84年案之設計原則。居民願犧牲以土地「徵用」來配合政策,而自救會也願協調完成原軌案。此設計是最能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的台南鐵路地下化案。

 
民國98年鐵路東移案之地形如圖1-514~21公尺寬之台鐵原路權完全保留,以待開發。卻將地下軌道整個往東側移動至民宅下方。造成東側民宅幾近全被拆除,所餘畸零地無法重建房屋。因為軌道東移所導致大批居民土地被徵收。由原軌計畫轉變至東移計畫之原由將在後續本系列文章中揭示。

 
賴清德難道不知上述南鐵地下化沿革?不知鐵路東移將致基本人權嚴重被侵害?非也。964月,時任立委之賴清德以原軌施作版本向中央追蹤預算。986月僅民代與少數民眾出席的南鐵東移案公聽會中,因民眾皆曰反對東移,立委賴清德也要求「重新檢討評估東移」。那麼,為什麼賴清德任市長後,卻寧可犧牲居民、編造本系列的50個謊言、不願召開聽證會以釐清「南鐵不需東移」的真相、動用警力抬離平和論述的異議民眾?為了「公共利益」有必要如此泯滅良知嗎?皆因南鐵東移將帶來極大的土地開發利益,並使他擁有無上的精華土地廊帶重新分配權力。此部分,將在本系列後續文章闡明。

關於本系列文章之總論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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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言一:南鐵並無東移】(1-1)


【圖1-2,台南鐵路地下化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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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國98年台南鐵路地下化計畫書)


【圖1-4,原軌地下化地形】


【圖1-4,原軌地下化地形】


【圖1-5,鐵路東移地形】

【圖1-6,民國98年案永久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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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國98年台南鐵路地下化計畫書


【圖1-7,民國84年案臨時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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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民國84年台南鐵路地下化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