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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星期二

【謊言二:南鐵東移案是國民黨中央政府搞出來的案子,南市府僅是配合。】

因南鐵東移案是在民國987月由行政院所核定,賴清德一再聲稱南市府在本案中僅是配合上述興辦事業辦理所衍生的都市計畫案,與後續的土地徵收事宜。賴清德表示非常無辜,不知道為何民眾針對他與南市府抗爭。且民進黨諸多政客、名嘴與媒體也據此認為居民搞錯抗爭對象,要居民應向國民黨中央政府抗爭才是。其實,居民在抗爭之始因信任賴清德與民進黨,的確認為南鐵案是萬惡國民黨給明星賴清德設下的圈套,因此也努力召集學者專家要幫助賴清德與南市府。但是,調查相關公文書後,我們發現全然不是這麼一回事。事證顯明扁朝的民進黨政府、南市府、賴清德要為南鐵東移案的決策與執行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南鐵東移案之發想與決策過程如下。

縱使台鐵立體化是行政院的政策,但其如何實施則是由地方政府根據其都市計畫構想,再提出後與中央政府協調訂定。如本系列謊言一所述,南鐵地下化之民國84年「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與民國96年「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修正本皆以原軌土地完成地下化,不需東移。但是,民國96(時中央政府與南市府皆為民進黨執政)台南市政府招開的「台南市都市縫合計畫鐵路地下化沿線都市規劃與設計案第二次座談會」中(2-2),南市府提出「考量街廓完整性與財務,贊成南台南車站鐵路東移方案,對第二期區段徵收之辦理較為可行」。中樓里里長也表示「鐵路東移有利於南台南車站週邊商業區開發」。鐵工局回應「如果市府希望朝鐵路東移的方向決策,可以套圖看看」。會後,鐵工局發文表示「戰區開發方式、沿線都市計畫調整、土地使用回饋機制等作業,請南市府配合維護台鐵權益」。由以上討論可知「是由南市府向鐵工局提出南鐵東移的構想」,而「土地開發、財務考量」為其誘因,與後來面對民眾抗爭時所列舉的工程、交通、都計、古蹟、工期、財務等藉口完全無關。

此外,由民國98年行政院核定的「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綜合規劃報告」第一頁(2-3)亦可見鐵工局乃是根據民進黨中央執政時的民國961025日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2-42-52-6)規劃南鐵東移案。該函中列舉「臺南車站古蹟保護」、「增設通勤車站」、「臨時軌供後續捷運或輕軌路廊使用」、「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工程經費」、「貨場設施更新之必要性」及「檢討縮短工期之施作方式」為重新規劃路線的理由。其中「鄰近區域一併辦理都市更新計畫、以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工程經費」的論述占了絕大部分篇幅。但是,這個原因卻是賴清德這三年來重來不敢向居民說明或揭示於眾。因為這個理由衍生的土地徵收明顯違憲違法,將在本系列文章後續討論,在此不予贅述。函中其他上述理由亦皆為藉口謊言,將在本系列文章後續討論,在此不予贅述。亦即南鐵東移案的唯一原因就是「土地開發、財務考量」。此外,我們非常驚訝「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公共建設」這個導致現在台灣各地土地浮濫徵收的違憲思維竟然肇始於號稱維護基本人權的民主進步黨政府執政時期。

本系列後續文章將討論本文所述(1)用「土地開發、財務考量」為由來徵收土地是違憲違法,(2)民進黨經建會函中「臺南車站古蹟保護」、「增設通勤車站」、「臨時軌供後續捷運或輕軌路廊使用」、「貨場設施更新之必要性」及「檢討縮短工期之施作方式」為重新規劃路線的理由為謊言藉口,(3)賴清德所述工程、交通、都計、古蹟、工期、財務鐵路東移原因亦為謊言藉口。在此不予贅述,敬請期待。

關於本系列文章之總論請見:
https://www.facebook.com/freeman.chen.75/media_set?set=a.1075282945829480.1073741832.100000433531441&type=3


 (2-1)
【圖2-2:南市都市縫合計畫會議 節錄】

【圖2-3:民國98年鐵路東移計畫書第一頁】

【圖2-4:民國9610月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 第一頁】


【圖2-5:民國9610月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 第二頁】


【圖2-6:民國9610月經建會都字第0960004851號函 第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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